省議員提私人法案 促修訂精神健康法
【明報專訊】前騎警、卑詩自由黨省議員周三提出私人法案,要求修訂有關精神健康法例,在決定應否在強制讓心理健康患者留在醫院前,規定醫護人員須跟患者家人作更好的溝通,此舉獲兩名出院後自殺患者的家人等支持,包括前溫市華裔女警陳雋慧(Nicole Chan)的胞姊。
自由黨精神健康和癮癖評議員斯圖爾克(Elenore Sturko)提出的私人法案,要求修訂《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第28條,規定醫生或執業護理師在決定應否按有關條例要患者非自願留院時,應作出「合理的嘗試」去聯絡送患者到醫院,知道患者病歷的家人或醫護人員等,以索取更多信息,因為患者家人或醫護人員相信患者可能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
有關法案獲陳雋慧和另一個輕生男子馬爾(Todd Marr)的家人支持。馬爾於2009年9月在公路跳橋自殺身亡,而在他死前一天,其母親曾將有自殺念頭的馬爾送院,當時任職騎警的斯圖爾克曾處理馬爾一案,她事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事隔10年,再次發生受關注精神健康的患者在出院後自殺。2019年1月,陳雋慧因精神困擾而被送院,雖然當時有多名認識陳的前線人員要求,但醫生仍拒絕按有關法例強制她留醫,她獲准出院數小時後便自殺,延至翌日不治。
斯圖爾克周三在省議會召開記者會介紹有關私人法案時,馬爾的父母和陳雋慧姐姐Jenn Chan均站在其身旁,她含淚懇求另外兩黨支持該法案。他們相信可挽救摯愛生命,及可能避免日後再有人枉送命。
馬爾的母親Lorraine重述當年兒子在醫院內的經過,又指她希望當時有人問她有關兒子的過去,「他曾跟醫生說話,他們(醫生)說除了將他放進一間有厚墊的房間、翌日早上給他一張巴士票送他回家或什麼地方之外,沒有其他可做。就在翌日朝早,他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