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專港大研討醫療誤殺 醫生:未釋業界刑責疑慮
【明報專訊】聯合醫院兩名醫生疑於2017年「開漏藥」導致病人鄧桂思急性肝衰竭後不治,被控誤殺,事件引發業界關注醫療事故與醫療誤殺之別。醫專、港大醫學院及法律學院昨午協辦網上研討會,向院士、專科實習生等人講解「醫療過失殺人」的法律原則等。有醫生稱講者有解釋專業失當不等同有刑事責任,惟認為研討會的資訊暫時未能完全釋除業界疑慮。
研討會先由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何耀明、港大法學教授何維倫講解「重大疏忽誤殺(GNM)」的法律定義,並談及英國和本地醫生誤殺罪成的案例。二人隨後連同醫專「專業及道德倫理委員會」聯合主席趙承平,解答出席者的問題。
有參與研討會的公立醫院專科醫生表示,會上探討的內容偏向「技術(technique)」,如講解在法律上,重大疏忽誤殺與其他誤殺、專業失當有何區別;釐清死因研訊、醫委會紀律聆訊與刑事檢控程序角色上的差異等。
該名醫生表示在問答環節中,較多問及醫生若在醫委會紀律聆訊承認專業失德,是否等同接受刑事檢控,講者則解釋若有專業失當,不等同有刑事責任。
亦有曾任公院醫生的出席者表示,研討會提供相當資訊,能解答業界不少法律上的疑問,但認為業界的擔憂不能透過「信息豐富的會議」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