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檢26萬粒走私新冠藥
【明報專訊】海關自今年1月初採取特別行動打擊走私進口新冠口服藥,至今共破獲33宗懷疑案件,檢獲約25.7萬粒相關藥物,估計市值超過1500萬元,拘捕20人,並發現其中一款藥物沒有聲稱成分。
值1500萬 有藥無聲稱成分
33宗案件中,27宗利用郵包、快遞或貨運渠道非法入口,每宗案件牽涉數百至逾10萬粒藥物;另外6宗經機場客運入口,共涉8.7萬粒藥物,分別來自印度、孟加拉、荷蘭、泰國及歐洲。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其中4案,再檢獲多3900粒新冠口服藥,拘捕7人。上述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海關稱,行動檢獲的懷疑走私新冠藥物,大部分都沒有香港註冊編號。部分藥物轉交政府化驗所化驗,初步結果顯示其中一種懷疑走私藥物沒有其聲稱的成分。海關相信是次行動已堵截大部分非法進口新冠藥。
海關提醒,現時香港只有兩款新冠口服藥物獲註冊為藥劑製品,只可由公私營醫療機構或醫生向病人提供。所有已註冊藥劑製品的包裝都附有註冊編號,未經註冊藥物的安全、質素、成效成疑,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成分或來歷不明的藥物,若感染新冠應求診。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