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事故報告無提搜救 調查員:擠唔落 部門不跟建議無後果 官抨空泛「加強呢樣齞芊v
【明報專訊】41歲商人2018年到大嶼山玩滑翔傘時失蹤,遺體最終在第六天尋回,死因研訊昨續。運輸及物流局意外及安全調查機構調查員昨於庭上讀出近80頁調查報告,隻字未提搜救過程,調查員解釋因相關者無「好一致嚜〞k」,又以報告「擠唔落」,故無白紙黑字記下。他又承認雖然將報告發送予多個相關政府部門和持份者,但實際上對方不聽從也不會有後果;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批評報告「空泛籠統」,僅「加強呢樣加強齞芊v。
指事故或源天氣驟差
倡加強規管設風力標誌
事主鍾旭華於2018年7月22日失蹤,同月27日遺體被尋回。運輸及房屋局(現運輸及物流局)在意外後成立意外及安全調查機構,接近4年後發表調查報告。調查員林永興(圖)昨讀出報告內容,歸納致命事故或源於滑翔傘在天氣急促惡化下失控,最終事主撞擊地面,身體多處有傷。林引述報告稱傘身能支撐事主重量,並無問題,不過透露他頭盔無裝上攝錄機,另一部隨身變速記錄器亦無運作。
林並引述報告同意滑翔傘現時欠缺清晰立法框架,建議民航處檢討法例加強規管。報告並建議處方與香港滑翔傘協會於指定起飛站設立風力標誌,讓飛行員評估風險。此外,他們應隨身攜帶能與他人實時共享位置的追蹤器,防止飛行員在極端環境下失聯;而搜救隊過程中應善用相關數據和應用程式輔助。
官質疑未倡修例 稱聞部門擬修
林在庭上供稱,調查報告2022年發表後發送予消防處、警方、飛行服務隊、香港滑翔傘協會等持份者,並要求對方於90天內回覆是否跟從建議。何官問及,如何確保對方一定聽從,林回應機構成立近4年以來大多數意見均被接納,倘不被接納,會列在報告附件中;亦會評估對方的回覆「滿唔滿足到我]」。
何官再追問,若不跟從後果為何,又質疑報告「用4年時間做報告,原來做蟋L意思」;林其後承認意見不獲接納也「唔會有後果」。何官其後進一步指出,報告中的建議用字過於溫和,要真正改善應直接建議當局修例;林只稱修例需時,並據其所知,相關部門已開始草擬條例,但具體進度則不知道。
根據早前證供,助理消防區長李偉明表示7月26日晚上收到事主傘友提供的兩個坐標,遺孀陳利珊卻稱找到坐標時印象中「太陽未落山」。何官問林兩者說法有分歧,是否覺得無問題才不寫在報告。林同意搜救過程重要,惟相關者無「好一致嚜〞k」,不能證明何者較可靠,又言報告「擠唔落」,故無白紙黑字記下。
有陪審批建議差 「我都寫到」
陪審團亦關注,機構與民航處同隸屬運輸及物流局,質疑調查上「角色要鬆鬆手」。林重申機構獨立於民航處,大部分成員均不是來自民航處。有陪審員表明「唔收貨」,形容建議「係好差囉,我都寫到呢份report(報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897/18】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