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案發帖稱「一齊斬黑警」 入境處職員認煽惑囚半年
【明報專訊】2021年七一,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刺警後自戕身亡,翌日入境處一名高級入境事務助理涉在連登網上討論區發布以「7月1以後定為斬黑警日」為題的帖文,聲稱「一齊斬黑警」。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囚6個月。法官李慶年認為,被告承受慘痛教訓後有所成長,相信重犯風險不高,又說社交媒體增加散播假新聞和仇恨言論的風險,網民應該「三思而後貼文」。
被告趙浩楠(現年35歲)被捕後停薪留職,辯方求情稱他已婚、育有兩歲女兒,他不智犯案使他賠上穩定的職業,錯過和女兒相處的時間,他已感後悔及將會進修,懇求輕判。
控方呈新屋嶺帖文案供量刑
官稱本案程度較輕微
控方呈上稱新屋嶺扣留中心有示威者被性侵、呼籲到場包圍的「潘榕偉案」以供量刑考慮,又強調本案涉煽惑刺傷警員,與潘案嚴重程度相若,遭李官質疑未有熟讀案例。控方其後表示不便比較,李官聞言稱現時為21世紀,控辯雙方有責任協助法庭,「你]覆核上訴唔係咁,好積極鍐{」,「唔係好明點解(控方)唔鰣儤f好好協助法庭」。
李官判刑時指出,本案被告不是名人,帖文共4個回覆、34個正評及4個負評,回應不足50人;被告似乎不是發布單一帖文,他留下6個信息推廣帖文,提升激進程度。被告明顯因刺警案而發帖文,他沒有具體計劃,亦沒衍生嚴重襲警事件。
李官提及,潘榕偉案涉指「黑警」舊同學爆料等,相比之下本案較輕微,遂以監禁1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過去奉公守法,他將失去工作,並要和年幼女兒分離,除獲認罪減刑外,再酌情ㄕD1個月,判囚6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以名為「叻啦叻啦」的帳號發布該則帖文,有留言指「政府都諗鬫n耐隻黑警死唔死好」,被告回應「所以點都醫到佢7月2先死」,又說「齊斬黑警 人人有責」。被告於3日後被捕,他稱受襲警事件及網上言論影響,一時貪玩犯案。
【案件編號:DCCC 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