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未言痛風藥風險 老婦服後亡 彌留方知帶易對「別嘌醇」過敏基因 家屬質疑醫生無盡責
【明報專訊】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有年長病人獲處方並服用痛風藥「別嘌醇(Allopurinol)」後出現嚴重副作用,先後出現頸腫、發燒及皮膚紅疹等過敏反應,更惡化為「毒性表皮溶解症」,皮膚潰爛、如重度燒傷,於兩個月後離世。家屬在事主彌留之際,方得悉至親帶有「HLA-B*5801」基因,服用別嘌醇出現副作用的風險較高,其後於網上搜尋亦發現,不少醫學文獻及媒體均有刊載別嘌醇對擁有特定基因者風險的資訊,質疑醫生開藥時未告知副作用是「絕對有不足」,「如果當時有同我]講……幾多錢都會自己做基因檢測」。
明報記者 何珮瑚
醫局稱已派醫護解釋程序 未答開藥理由
死者為患尿酸高、三高及慢性腎衰竭等長期病多年的七旬婦許婆婆。醫管局回覆本報指,個案已轉介死因裁判官跟進,理解家屬對治療程序存有疑問,已安排醫護向家屬詳細解釋,亦會盡力提供協助及跟進其他需要。至於當日基於什麼臨H因素決定處方別嘌醇,以及涉事醫生有否向病人講解副作用或注意事項,局方未有回應。
轉藥逾月發燒頸腫 入院停藥續惡化
許婆婆女兒蔡小姐向本報說,母親約20年前開始在西灣河普通科門診診所求醫。她憶述,今年4月26日陪媽媽覆診,醫生見其母曾獲發不少止痛藥,遂處方別嘌醇,並稱「對腎好、可以預防痛風」。蔡憶述,當日覆診過程不足5分鐘,醫生無告知別嘌醇任何副作用,取藥時亦無醫護講解需注意的過敏反應。
許婆婆轉藥後,曾因微燒求診家庭醫生,約一個月後出現頸腫、喉嚨痛及發燒等,到威院求醫後獲收入院,多番檢查未能找到病因。許婆婆留院至6月初,院方終懷疑她對別嘌醇過敏,醫生遂決定停藥,蔡小姐嘆道:「如果早灠(藥)可能無咁嚴重喇!」
皮膚潰爛「痛到震」 臨終前血肉模糊
不過,許婆婆過敏反應未有因停藥好轉,陸續出現皮膚紅疹、痱滋等,6月10日被診斷患「史蒂芬強生症候群」(SJS),身上多處皮膚脫落潰爛,如同嚴重燒傷。蔡憶述,母親曾透露洗傷口時「痛到震」、「成地都係血水」。同月21日,婆婆被轉往隔離病房,其後皮膚脫落面積漸增,SJS惡化成「毒性表皮溶解症」(TEN),臨終前嘴角滲血,面上有如嚴重燒傷的傷口,雙耳潰爛成「鴨屎綠色」。
眼見母親在病H上不斷呻吟、血肉模糊的病容,蔡小姐坦言不敢再直視,需由其他家人繼續探訪,最終母親數天後病歿,出殯時屍體仍有血水滲出,無法瞻仰遺容,「原來有種藥會折磨一個人到咁先死」。
蔡小姐稱,母親彌留之際,她方獲告知母親帶HLA-B*5801基因,服用別嘌醇後出現SJS或TEN等不良反應風險較高。她質疑醫生當日未有盡責告知潛在風險,否則她將安排自費基因檢測,期望局方日後處方別嘌醇前為病人安排基因檢測。
彭鴻昌倡製藥物安全單張 轉藥後安排覆診
醫管局曾於2012年《藥物安全期刊》公布兩名病人服用別嘌醇後皮膚出現嚴重副作用,局方當時建議開藥前要教育病人,包括提醒服藥後留意病徵等。根據醫管局《病人約章》,病人擁有對處方藥物可能產生副作用的知情權。醫委會《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亦列明,即使出現嚴重後果的風險偏低,醫生應向病人講解治療可能出現的風險。
跟進個案的社協幹事彭鴻昌稱,醫生應清楚講解藥物副作用,建議局方至少製作藥物安全單張,為病人轉藥後亦應安排病人短期內覆診。他又稱,多年來均有市民關注別嘌醇副作用,建議局方提供清晰處方指引,包括如何衡量處方的必要性等。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講解治療副作用絕非前線醫生單方面責任,醫管局作為全港最大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亦有責任監察醫生或藥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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