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中大集結 職訓生稱不知目的 涉理大衝突被捕保釋間犯案 「僅陪同學到場」
【明報專訊】前年中大畢業禮有約百人校內遊行,中大其後報警,兩名男子原被警方國安處控告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修改控罪後,案發時18歲職訓局男學生昨在區院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情稱,被告警誡下稱當時僅陪同學到場,不知示威目的,聽到有人叫光時口號故「跟住一齊嗌埋一份」。法官王詩麗稱被告涉理大衝突被捕,保釋期間干犯本案為加刑因素,下令先索取院舍報告,收押至11月16日聽取進一步求情,11月23日判刑。
求情謂或獲朋輩認同 患PTSD
首被告唐綽謙(現20歲)承認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稱,唐心智不成熟和言語發展遲緩,遭校園欺凌,2019年感迷惘和受社會氣氛影響,錯誤以為可在事件獲得朋輩認同而犯案,其間患上創傷後遺症(PTSD)。他早前就另兩案被判入更生中心,服刑連同還押已一年兩個月,望法庭顧及量刑整體性。
案情稱,中大事前宣布基於公共衛生考慮於網上舉行畢業典禮,有人呼籲同日在校內遊行示威。當天上午,唐綽謙與次被告沈嘉瀚(17歲,學生)到達中大,附近的民主女神廣場有蒙面者聚集,高叫「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等口號。保安發覺兩被告形[可疑,上前截查記錄資料,沈一度拔足狂奔。
中午時約百名示威者遊行至百萬大道,有人拉起「香港 唯一出路」直幡,黑衣黑口罩的唐參與其中。他們堵塞車路,有人追罵保安,場面混亂。唐曾拿寫有十二港人名字的紙張和光時等煽動文字的橫額,又從沈接過揚聲器高呼「香港獨立」,兩人和穿畢業袍及戴「V煞面具」的示威者在百萬大道並列,唱《願榮光歸香港》。示威者於下午約2時散去。
不知「光時」意思 「嗌埋一份」
唐同年12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有份手持「這一場革命最終無人取勝 但請你留低一起做見證」橫額帶領遊行,他解釋字句意思是要見證香港社會事件,「取勝」指在反送中案件取勝,但他稱不知光時口號意思。控方另表示,次被告沈嘉瀚不反對修改控罪,明年4月認罪判刑。
【案件編號:DCCC 353/22】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