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連登YouTube提港獨光時 兩男控煽動
【明報專訊】29歲無業男子與18歲兼職侍應涉分別在連登、YouTube等平台發布煽動信息,涉及港獨、光時、制裁法官等,各被警方控以一項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8歲男子另涉發布粗口國旗,被控3項意圖侮辱國歌及國旗的相關罪名,兩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兩案分別押後至10月27日及11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其間兩人還押。
一人留言涉「槍斃狗官」
被告蔡振諾(29歲),被控去年1月15日至今年9月22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持續發布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被告無申請保釋,還押至下月27日再訊,以待檢查其手機及電腦。據悉,他在連登討論區留言內容涉港獨、制裁法官、「槍斃狗官」等。
另一人另控3國歌國旗罪
另案被告徐凱駿(18歲),被控於前年5月28日至今年9月27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Discord和YouTube發布及/或持續發布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徐另被控「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G」及「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G」3罪,控罪涉及時間為前年6月12日至今年9月27日。辯方有保釋申請,但遭蘇官拒絕,徐須還押至11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其上述期間的出入境紀錄及其手機電腦等。
【案件編號:WKCC3505、3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