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阻差官准保釋 陳朗昇如期赴牛津
【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本月初在旺角採訪時,被指拒絕出示身分證及與警員爭執被捕,獲准保釋。陳其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一項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陳不認罪,排期明年5月16至17日審訊,另訂下明年4月25日提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保釋,沒有離境限制。陳朗昇散庭後表示,感謝法庭的決定,他將如期赴英國參加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學人計劃。
陳感謝法官 稱明白決定艱難
陳朗昇身穿印有「新聞自由」字句的上衣應訊。散庭後,他表示明白「法庭做呢屭M定艱難」,故感謝羅官沒有限制他離境,將如期在下周四離港。牛津大學路透新聞學研究所長Rasmus Kleis Nielsen在Twitter發表帖文稱,陳朗昇是傑出及富經驗的記者,歡迎他10月到訪牛津大學。
羅官批准陳以現金2萬元保釋候訊,其間須居於報稱住址,而在他赴英後,亦須通知警方他在英國的住址及電話號碼,更改住址前48小時須通知警方。
報稱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的陳朗昇(41歲),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和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的交替控罪。前者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後者則最多囚半年。控罪指陳朗昇於今年9月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8號麥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女警26781。
陳朗昇不認罪,排期5月16至17日審訊。控方擬傳召6名警員證人,呈上約3分鐘麥花臣場館外的閉路電視片段,及由警員11140隨身錄影機拍攝的1分49秒片段;辯方則表示最多只會傳召被告及一名目擊證人。
【案件編號:WKCC 33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