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被告共加控194罪 童樂居案一人涉54項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34名職員被起訴,當中24人轉介區域法院審理,3人早前完成轉介,餘下21人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合共被加控19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其中44歲女被告獨自面對54罪,為眾被告中最多。經加控後,21名被告面對共222項控罪,涉及至少34名能辨認身分的受虐兒童,另有51條控罪涉及身分不詳的幼童。案件押後至10月6日於區院再訊,全部被告續准保釋。
法庭書記昨在庭上將194條新增控罪逐條讀出,指年齡介乎23至59歲的21名被告於2021年9月至12月,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犯案。
34童已認出 51罪涉身分不詳幼兒
昨提訊的21名被告分8案被起訴,首案的趙詠茜及黃潔瑩原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趙昨被加控52罪,黃加控10罪,二人再共同被加控一罪,此案現涉65罪,當中54罪均指控趙。
21人分8案控222罪 前後24人轉區院審
次案4名被告為卓凱欣、莊嘉宜、李曉儀、趙運紅,原各被控一罪,卓、莊、李、趙分別被加控21罪、16罪、14罪及3罪,另有4罪是部分被告共同被控,4人現共被控62罪。
第3宗案件涉及3名被告楊淑儀、伍家穎、郭愛萍,原各被控一罪,昨分別被加控11罪、19罪及6罪,另有一罪共同控告伍及郭,新增37罪後,總數為40罪。
第4宗案件被告鄧美欣及周靈芝,原本只各涉一罪,昨分別被加控8罪及11罪,換言之本案涉21項控罪。
至於被告馮凱琍、陳綺雯及盧敏兒則各屬一案,原本各自被控一罪,昨日分別被加控11罪、4罪、1罪。
最後一案被告鄧月媛、李慧心、鄭淑貞、梁曉彤、梁善儀、關佩華及陳信興,原共被控14罪,控方昨向梁善儀新增一項控罪,本案現涉15罪。
【案件編號:KCCC 3713、3736/21、88、141、285、422、597、14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