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招標增國安條款 可DQ投標者斷合約
【明報專訊】政府物流服務署上月在採購及服務的標準條款及條件中新增條款,訂明如出於國家安全考慮,政府可在採購中取消個別投標者的資格,以及在合約期間終止合約。翻查物流署正在招標的項目,受影響的包括廁紙採購、製作離島地圖、防治蟲鼠等。有公務員組織表示,更新條款意味前線同事未來要檢查投標公司的背景,冀政府提供清晰指引。
財庫局:已招標項目可追加附錄
新增條款列明,若承辦商曾經或正作出可能構成或導致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作出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政府考慮到繼續僱用承辦商或繼續履行合約不利於國家安全,可立即終止合約及取消其投標資格。條款指出,為維護國家安全,或為保障香港公眾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有必要剔除有關投標者。政府物流服務署7月列載的採購及服務標準條款及條件未有相關條款。
翻查政府物流服務署正在招標的項目,來自各個部門,包括物流署購買大卷裝衛生紙、地政總署為離島製作三維數碼地圖、食環署為沙田區街市及熟食市場提供潔淨及防治蟲鼠服務。部分招標文件未發現相關維護國安條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本報查詢稱,物流署已修改其供部門於採購時使用的合約範本,更新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於8月29日生效,若有已招標的採購,部門可透過發出附錄或透過標書協商,將相關條款加入標書。財庫局表示,相關更新指引旨在提醒採購部門在現行採購工作中須維護國家安全,毋須額外人手。
公僕工會:意味前線要查公司背景 憂指引不清「踩地雷」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物流署開放的招標項目很少與國安有關,憂慮更新條款意味前線同事未來需要檢查投標公司的背景,若前線公務員審核投標者後,該投標者日後被指不利國家安全,前線公務員恐因而要負上責任,「(指引)不可『籠統』,否則同事會踩地雷」。他建議政府詳列哪些行為屬危害國安,甚至表列危害國安公司,或以後另設部門審核投標者背景。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國家安全的相關守則,加入國安元素是「執正」條款。
非牟利組織幹事憂自我審查 社總稱對社福界影響不大
非牟利組織亦會投標政府項目,有不願具名的組織幹事認為,新增國安條款會令組織自我審查,令他們憂慮一些較活躍參與社運或批評政府的人會影響其所屬團體,以致難以參與政府招標,較敢言的人最終被邊緣化。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志偉認為新措施對社福界影響不大,因社署已在服務質素標準將《國安法》列為服務單位需要知悉的法例,早已預料國安法會加入於不同條款中,認為並非新鮮事。
IT業憂商業運作「提心吊膽」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本月亦有不少招標項目。資訊系統安全及合規審查顧問賴灼東表示,資訊安全等屬技術範疇,以往招標項目只考慮投標者的預算及經驗,未來若加入國安元素,相信政府需自行查清公司背景,當局亦應釐清投標者何謂危害國安,若標準不清晰,會令商業運作「提心吊膽」。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