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社署失察 誰人問責? 孫:最大不足在制度 已大改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去年被揭發大規模虐兒,社署被批評監管失效。被問社署有無人需負責任及問責,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形容當時情G「好不理想」,稱最大不足是以往巡查監察制度,只專注環境及機構報告,小孩亦不懂表達,認為須改善系統設計以及早發現虐兒。他說制度已「翻天覆地改變」,包括巡查隊伍加入保健衛生督察,觀察兒童身體及情緒,亦會翻看閉路電視,以全面提升監察。
社署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1項建議,包括提升留宿幼兒中心的幼兒工作員比例、加強巡查,孫玉菡說部分可盡快落實,但部分涉人手編制,需要資源到位。
保護兒童會仍准營運童樂居
「有了供應 才有替補方案」
有議員不滿社署仍准保護兒童會營辦童樂居,孫玉菡稱最大原則是兒童福祉,該會提供最大地方,不少受影響兒童無法回家及未能短時間找到寄養家庭,童樂居現已引入外援及人手大增,服務有進步,「當然我們未去到滿意」,「你都要想小孩最大福祉,我們已希望找到方法對小孩可以有最大好處」。他強調該會要持續令當局有信心,關注當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離場後,服務能否維持水平。
至於會否招標並找其他機構營辦童樂居,孫玉菡說檢討報告觸及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供應問題,長遠冀增加供應,「有了供應,你就可以在處理營運者方面有替補方案」。是否「焗住(即被迫)」讓該會營辦童樂居?他說「我覺得不需要講到咁」,最重要是兒童在所有可行方案下是否獲最好照顧。除扣減180萬元資助,他說事發後已暫停該會投標新服務。
舉報虐兒立法冀明年中交立會
原擬最高囚3年 改3個月
另一保護兒童重點工作是強制舉報懷疑虐兒立法,孫玉菡稱將規定教師、醫護、社工、兒童院舍職員等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有法定責任舉報,冀明年年中將草案交立法會。
當局原建議違者最高囚3年,他透露改為3個月,與對販毒或恐怖分子可疑交易知情不報的法例罰則看齊。他說知情不報者非施虐者,應設相應罰則,認為專業人士若有法律污點會保不住牌照,料會守法。就法改會倡設的「沒有保護罪」何時立法,他說首要處理強制舉報,牽涉面廣,也涉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