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華判囚13年 明天控股罰550億
【明報專訊】被認為利用「六四」學生的鮮血鋪就自己「成功之路」的加籍華人億萬富豪肖建華(右圖),昨(19)日被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罰款650萬元。而其創辦的「明天控股有限公司」,被罰550.3億元,所有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生於1972年的肖建華,於2017年從香港消失後,被證實在中國大陸被拘留。他所涉案件於今年7月4日開審,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多次要求旁聽,但遭中方拒絕。
中國外交部稱,肖建華的外國國籍不被承認,無權享有外國領事保護。
1972年出生的肖建華,年僅14歲時(1986年)就參加山東省泰安市的高考並成為當地的高考狀元,入讀北京大學法律系。
在校期間肖建華擔任過北京大學學生會主席、全國學聯副主席等職務。他大學畢業之後留校,出任北京大學生物城籌備小組辦公室主任,在此期間利用校方資源創辦了「北大明天資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公司,並以這些公司為跳板,參股和控制了6家上市公司,運用資金約為5億元。
對於肖建華為何能動用如此巨額的資金,有消息人士稱這與肖建華在「六四」期間的見風使舵有關。
據《紐約時報》的報道,「六四」時擔任北大學生會主席的肖建華。先是向校方稱自己代表學生,但很快轉變立場,認同校方關於「街頭抗議活動已然失控」的看法。當時認識他的人還表示,肖建華甚至与校方合作,試圖在軍隊進入北京展開武力鎮壓之前,平息學生的抗議活動。
與那幾年北大畢業生普遍的惡劣分配狀況相比,「歸順」了官方的肖建華也得到了留校任職的獎賞,還得到北京大學甚至官方高層的直接資助,成立了一系列的科技公司並展開隨後的擴張。
肖建華用名下的「明天系」公司不斷與上市公司組建合資公司,採用分散股權、層層控股、隱名控股等手段,將大量上市公司的資產,轉移到他控制的公司。
一系列操作之後,肖建華一度控股和參股6家上市公司、6家商業銀行、6家證券公司以及浙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多家公司,旗下關聯公司有數十家之多。
上海的《第一財經日報》曾在2014年對肖建華及其明天系進行了相對深入的報道,指出其通過網狀股權結構、股份代持、嚴格的保密機制,以及強大的公關能力,打造出一個中國版的托拉斯集團。
2009年有業內人士估計,如果這些公司都成功上市,肖建華的資產將達上千億元人民幣。
但隨後相關網頁全部被刪除,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也被刪除。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知情人士指,肖建華與其保鏢一起被5至6名便衣公安帶返內地,肖建華被帶走時在走廊和電梯內並無反抗。之後肖建華被扣留在上海,配合當局出售「明天系」所持有的投資,以償付銀行貸款。
2022年7月4日,肖建華在上海出庭受審,控方指控肖建華及明天控股從2010年1月至2017年1月間,以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作為融資和擔保主體,承諾還本付息,操控發售信托產品、投資型保險產品、理財產品等,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3116億元。
肖還被指操縱包商銀行,非法挪用銀行存款給明天控股使用,擅自運用客戶資金及受托財產共計人民幣1486億元;非法挪用保險資金1909億元。為此,肖建華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股份、房產、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8億餘元。
2019年,被視為「明天系」成員的包商銀行,被中國政府接管。2020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委託6家市場機構分別接管「明天系」旗下的華夏人壽、天安財險、天安人壽、易安財險、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6家機構;中國證監會委託4家機構託管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