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華無權享外國領事保護
【明報專訊】對肖建華的加拿大公民的身分,中國外交部稱不被承認,故肖無權享有外國領事保護。
對肖建華加拿大國籍不被承認,本地有移民公司表示,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九條的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這一規定,說的是「定居國外」而「本人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那樣才會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有安省移民顧問公司表示,如當事人並未定居在國外,則不會因為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而喪失中國國籍。所以仍然是中國公民,外國國籍亦不被承認。
「定居」可以有很多解釋,而中國國籍法對定居並沒有清晰的界定。所以,如果你並沒有在外國定居,而通過某種途徑合法取得了外國國籍。在中國政府眼中,你可能還是中國公民,並不具有外國公民身份。
另一方面,肖建華曾表示自己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而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若擁有外國國籍而未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仍屬中國公民,其所持之外國護照,只被視為遊遊證件,當事人不會獲領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