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台案青年違感化令 改判戒毒所
【明報專訊】警方上月在西貢北潭涌拘捕4名欲乘船赴台灣的反修例案被通緝者,包括在刑事疰a案被判感化一年的男子王愷銘。王愷銘因無定期聯絡感化官,被指違反感化令,昨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說,報告顯示被告仍有毒癮,而且意志力薄弱,應盡快戒毒,最絡撤銷感化令,改判被告入戒毒所服刑。
被告王愷銘(21歲)早前承認刑事疰a罪,涉於2019年6月21日在警總外牆噴上「Condom(安全套)」、「Con」字眼。庭上透露,被告染上毒癮,並與感化官失去聯絡,涉違反感化令條件。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患有脊柱側彎,且有失眠問題,最初希望服食大麻止痛;又稱被告已疏遠一同吸毒的損友,冀在獄中自行戒毒。
嚴官說,本案原本判處感化令,可見刑珣☆`不算輕微,有一定嚴重性,應該發還重新判刑;而有關報告建議判入戒毒所服刑,考慮到被告仍有毒癮,應在專人協助下戒毒,最終改判被告入戒毒所。
【案件編號:ESCC6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