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海關總部女更衣室偷拍 助理文書主任還押候判
【明報專訊】一名海關助理文書主任去年在海關總部大樓,由健身室尾隨一名女子至更衣室,用手機偷拍女子沐浴不果後逃去,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等後將他拘捕,他在警誡下稱事主做運動時很吸引,出於好奇及好色犯案。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窺淫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明言事件對事主造成無法言喻的驚恐,惟被告曾尋求心理輔導,故先索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他還押至8月17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表示,33歲被告黃嘉興為人上進,正在都會大學修讀電腦及資訊科技課程,他自知過錯無法令人接受,在此向事主真誠致歉;本案發生後被告已被停職,但他積極面對,包括持續接受心理輔導,且本案為單一事件,冀法庭索取報告再判刑。
「運動時好吸引」 求情稱已做心理輔導
根據案情,被告與X均在海關總部大樓工作,2021年10月29日下午4時許,被告見X在10樓健身室做運動,兩小時後,X前往同層的女更衣室,沐浴期間發現上方有一部黑色手機,隨即大叫,X衝出更衣室後未能找到偷拍者,遂報警。警方翻查大樓閉路電視,發現X前往更衣室後只有被告向該方向步行,約一分鐘後被告匆忙折返,職員卡紀錄則顯示被告由貨臕鰶}大樓。
被告同月31日被捕,在警誡下稱「我係有入海關總部10樓女更衣室,但畀個女仔喝止驉A我冇影到相,淨係舉起鰴﹞漺ㄨq話,但影唔到任何相」;又稱X做運動時很有吸引力,出於好奇及好色,尾隨X入更衣室,不過X大叫,所以他慌忙逃走。案情指出,警方在被告手機無發現X的照片。
【案件編號:ESCC 8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