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捲校巴底被拉出抬離 救護:移動可免則免
【明報專訊】一名女童昨早在慈雲山遭一輛接載學生的旅遊巴撞倒捲入車底,及後兩名男子將她從車底拉出,其中一人更將傷者抬起移往路旁,女童送院時清醒。有救護員稱,如傷者傷勢及身處位置沒即時危險,應盡量避免移動傷者。
遭校巴撞 腳流血額擦傷清醒
事發昨早11時許,62歲姓何司機駕駛校巴沿豐華街落斜往慈愛苑閘口,至慈愛幼稚園對開時撞倒7歲女童,並將她捲入車底。網上流傳片段顯示,女童身穿校服,背着書包,身處車底傳出哭聲,兩名中年漢將她慢慢從接近左尾胎位置拉出,安慰說「唔使驚,慢慢」。其中一名藍衣男子將她垂直抬起,抱至旁邊石壆坐下。意外後女童右腳流血、前額擦傷清醒,由救護車送院。
如無即時危險 移動或加劇傷勢
香港消防救護員會司庫林珈樂表示,如傷者身處車底,的確非常危險,市民在考慮過自身安全後,可視乎情况嘗試救人。不過,如救出傷者後,其傷勢沒即時危險,身處位置亦非高速公路等,應盡量避免移動傷者,待救護人員到場治理,否則或加劇傷勢。
翻查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如市民遇見交通意外,除非有即時危險,否則不要移動傷者。如需移動傷者,只應把傷者移至就近安全地點。守則又提到,市民可察看傷者是否有骨折和不易察覺的傷處,並輕扶傷者,適當調整其姿勢,減輕其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