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匿山中 川警員墮亡
涉感情糾紛 女方及家人遇害
【明報專訊】內地警員李強(圖)26日在四川樂山市沐川縣槍傷兩人並持械殺死3人後逃逸,當局出動逾5000人地氈式搜尋5日4夜及懸紅翻倍至20萬元人民幣。樂山公安昨(30日)通報,於當日在山中發現李強屍體,或為高處墮下身亡。
通報稱,警方昨在沐川縣黃丹鎮山中搜索發現一具男性屍體,符合高處墜下死亡特徵。經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和DNA比對,確認是在逃疑犯、36歲的沐川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李×。李強早前被指作案後逃匿山中,「海派新聞」27日引述村民,稱曾見其棄車並搶劫一輛電單車進山。
與已婚婦交往 有金錢往來
案件涉及婚外情,央視新聞引述警方消息,指2名傷者分別是李強的情人楊×及女方堂弟,死者分別為楊×的2名子女和家翁。離婚的李強與已婚的楊×於2020年底相識並成為情人,其間兩人有金錢往來。今年7月,楊×向李強提出分手,二人約定26日在李強的出租屋內解決分手事宜。綜合《中國新聞周刊》等內媒報道,李強分別沐川縣沐溪鎮明珠小區A區和沐川縣黃丹鎮同心村兩個地點行兇,兩處相距約60公里路程。在前一個案發地,楊×和其堂弟被李強用槍擊傷。隨後,李強駕車先將楊×的兩子女從公婆家中接到父母家,並持械殺死兩名孩童。之後,他又殺死聞訊趕來的家翁並縱火。有被害人親屬指,楊×父母家「被燒得乾乾淨淨」。
外界關注該案,除李強的警察身分,還與其使用的武器有關。警方26日曾通報指,李強使用的是「92式手槍」,為值班佩槍。根據規定,民警佩槍需持槍證,「人民警察法」亦列明使用佩槍場景。有警員對內媒表示,派出所民警原則上不佩槍,平日槍支管理亦嚴格,通常只在出警甚或極端重大犯罪案件中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