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鄭紀航香淑嫻不成立
【明報專訊】除了關於時任粉嶺法院裁判官吳重儀的3項投訴不成立,司法機構亦公布時任裁判官鄭紀航和香淑嫻的投訴調查結果,兩人分別審理科大生襲擊內地生及六旬司機襲警案。投訴經專責法官小組(下稱小組)調查,再由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考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考慮小組報告和委員會的建議,認為對兩人的投訴不成立。
科大生定罪高院上訴得直
小組:沒證據鄭官偏頗
報告指出,被告陳凱文(21歲)為科大生,他涉在2019年校長與學生對話的公開論壇中,連同其他人襲擊一名內地生,致其眼部及頭部受傷,被時任東區法院裁判官鄭紀航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判監9個半月。
其後針對鄭官的投訴有3項,包括存有偏頗,在證據不足及錯誤依賴錄影片段的情G下將被告定罪;未有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以及未有索取報告便作出不合理的判罰。
小組調查後稱,雖然高院裁定被告定罪上訴得直,但指出案中有實質證據證明被告為襲擊者,且高院表示鄭官審理本案時盡心仔細,未有犯法律錯誤。小組續稱,被告未以「存有偏頗」作為上訴理由,亦沒有顯示鄭官存有偏頗而將被告定罪,而且索取判刑前的報告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故裁定投訴不成立。
投訴不禮貌 小組指香官語調有禮
至於針對時任東區法院裁判官香淑嫻的投訴,涉及案件為被告施振英(61歲)在2020年1月19日中環舉行的「天下制裁集會」中,用雙手推「速龍」警員的胸口及用上勾拳打他,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判囚一個月。香官被指聆訊時缺乏耐性、對辯方大律師不禮貌,不耐煩地回應:「咁法庭接納佢儦嚏v;作出事實裁斷時立場偏頗;並漠視被告人的輕判請求,判以即時監禁。
小組指出,根據對話的前文後理,香官是指出法庭已作出事實裁斷,接納控方的證供,且香官在求情階段耐性地容許辯方陳辭,與辯方大律師討論時語調平和有禮,沒有流露不耐煩的態度或打斷辯方大律師發言。另高院處理該案上訴時裁定香官已充分考慮案中各項因素,駁回被告的定罪和刑罰上訴,故小組裁定針對香官的投訴不成立。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