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集團主腦囚33月 招攬戲子聲稱報酬20萬 實付數百元
【明報專訊】入境處瓦解歷來涉最多宗及最大金額的假結婚集團,早前被捕的集團男主腦及女骨幹成員,昨日在區域法院各判囚33個月。入境處表示,假結婚集團聲稱參與者可最高可獲20萬元報酬,惟最終只獲數百至數千元。
男被告陳景偉(45歲)被裁定5項串謀詐騙罪及1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成;女被告施云平(52歲)則被裁定5項串謀詐騙罪成。辯方求情稱,首被告陳景偉父親在審訊期間離世;次被告施云平生於內地貧困家庭,育有4名子女,被告甲狀腺等有淋巴腫瘤。自2019年被捕後一直未能回鄉,無法照顧病重的父母,冀法庭輕判。
女成員同囚33月 盼輕判照顧病重父母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稱,兩被告犯案橫跨一段時間,認為案情嚴重,每罪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二人2019年被捕,案件因疫情有所延誤,酌情給予3個月刑期扣減,考慮整體量刑後,判監33個月。
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調查)容嘉蔚表示,集團活躍於2014至2018年,相信己安排超過150宗假結婚,收取逾1000萬元費用。入境處自2017年起展開調查,通過放蛇、調查出入境紀錄、突擊家訪蒐證,終瓦解涉案集團。除了昨日被判囚兩男女,已有32人被判監9至26個月,行動至今已拘捕164名本港及內地人(20至65歲),當中約六成為19至35歲的年輕人,包括大學生和護士。
安排150宗假結婚 涉款逾千萬
容嘉蔚續稱,集團透過報章廣告、即時通訊軟件及交友程式等平台,以「搵快錢」招徠,聲稱參與假結婚可獲3萬至20萬元報酬及「過程絕對安全」,亦可預支部分報酬。參與者交出資料後受集團操控,獲配對年齡相若的假配偶,參與者則熟讀雙方資料,增加偵查難度。
部分人參與假結婚後欲退出,卻因假配偶失聯,或被中介威迫而難以辦理離婚手續,因而無法跟真正伴侶結婚,他們最終只獲數百至數千元報酬。疫情下本港及內地出入境受阻,部分涉案人現居內地,入境處將繼續調查,稱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案件編號:DCCC 559、846/19、2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