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丈性侵寄住侄女囚8年 官:辯稱事主親近「可恥」
【明報專訊】五旬姑丈照顧侄女起居,被侄女視為「第二個父親」,惟他多次擁吻和企圖強姦侄女,侄女長大後不願參與家庭聚會,接受輔導時揭發事件。涉事姑丈早前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和5項非禮罪,昨日在高院被判監8年。對於被告聲稱誤會和侄女是年輕人之間談戀愛(puppy love),法官直言難以理解。對於被告稱侄女主動親近他,法官又斥被告將過錯推諉侄女,應覺得可恥。
報稱中港司機的53歲被告L.Y.H.已婚,育有兩子,他承認2015至2017年干犯6罪,事主X當時就讀小二至小五,即約7至9歲。根據案情,父母離異的X由被告和其妻照顧,被告分別趁妻子洗澡,以及與X單獨過夜時性侵,曾說「我愛你」。
侄女患PTSD 曾萌死念
法官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出,X患有創傷後遺症(PTSD),曾萌生自殺念頭。對於被告稱事發時是她主動親近,X感到憤怒;其父母亦因把女兒交給被告託管感內疚自責。
根據被告的心理報告,被告缺乏家庭溫暖,他將家人和情人之間的愛意混淆,認為和X是年輕人之間的戀愛關係;被告無戀童癖,重犯風險低。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深切反省及向X和家人道歉,望可補償過失,他獲妻兒寫求情信。
法官判刑時指出,企圖強姦罪不一定較強姦罪輕微,被告受託照顧X時性侵她,屬違反誠信。對於被告誤會和事主是年輕人之間談戀愛,法官稱難以理解,被告亦不能藉此發泄性慾。至於被告辯稱是X主動親近、和他舌吻,法官批評被告只是將過錯諉過於X。
沒用安全套 蚎誘k勿告知他人
法官認為,被告在案發時恃住當父親角色,趁X睡覺時侵犯她,沒使用安全套,他又紒不要告訴別人,嚴重傷害X和家人,非禮幾近構成企圖強姦,並就涉案的6罪分別以監禁6個月至7年為量刑起點,最終共判監8年。
【案件編號:HCCC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