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下1100互委會辦事處 房會研改住宅用途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稱互助委員會角色日漸式微,全港逾千個互委會須於2023年1月1月之前解散。房屋局長何永賢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房委會轄下共約有1100個互委會辦事處,房委會會就辦事處用途研究,如技術可行,會優先改建為住宅用途,以及處理回收物料。
何永賢稱,房委會研究包括考慮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土地用途規限、規劃限制、環境因素及居民意見等,如技術可行,會優先把單位改為住宅用途。因預計各屋h將需額外空間處理可回收物料,以支持落實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故房委會亦會考慮把單位改作設施房。
互委會解散後 房會增溝通渠道
何續稱,如有團體或機構有意租用回收後的互委會辦事處作福利或其他用途,房委會會因應法例及規定、技術可行及屋h實G按機制處理。何稱互委會解散後,房委會會擴闊與居民的溝通渠道,透過傳統和電子方式直接收集租戶意見,例如住宅地下大堂擺放意見箱、通告展示二維碼和超連結,以及擴大「房署資訊通」流動應用程式使用範圍,租戶亦可繼續往屋h辦事處及經電話熱線和電郵,與房署職員交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