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例 餵野豬可囚一年 野生動物禁餵區擴全港 野豬關注組促撤殺豬令
【明報專訊】針對野豬滋擾問題,政府建議修例,將野生動物禁餵區擴展至全港,並提高非法餵飼罰則,由1萬元增至10萬元及監禁1年,以及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政府表示,至今仍有兩個黑點錄得大量野豬,包括東區柏架山道和南區淺水灣,會繼續捕捉行動。香港野豬關注組表示不反對修例,但前提是要停止撲殺野豬。
倘認為判刑過輕 會提覆核
政府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將目前野生動物禁餵區的範圍,即主要為郊外地區以控制餵飼野猴的地點(包括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等)擴至全港。日後無論任何地方,餵野豬都可能被檢控;政府亦建議將禁餵區餵動物的最高罰則,由罰款1萬元提高至10萬元及監禁1年,增加阻嚇。若政府認為法庭判刑過輕,亦會考慮提出覆核。
另外,政府亦會引入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建議金額為5000元,比現時弄污公眾地方定額罰款1500元為高。
當局:集中滋擾最嚴重地點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解釋,曾考慮只將禁餵區擴展至餵飼黑點,但考慮到餵飼者可能轉移地點餵飼和執法困難,故認為應擴展至全港,並集中資源在受野豬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執法。
本港去年發生多宗野豬傷人,政府年底改變政策,對市區出現的野豬由捕捉後絕育改為人道珝嚏A做法惹起爭議。
至今「人道處理」逾110野豬
政府昨提交文件指出,自去年11月中開始定期捕野豬及「人道處理」,截至今年6月,漁護署已行動逾50次,「人道處理」110多隻在市區及民居附近造成滋擾或對公眾構成潛在危險的野豬。市區曾出現大量野豬的11個主要黑點中,有4個的野豬數目已減至5隻或以下;另5個黑點的野豬數目亦已減至10隻或以下。
出沒滋擾報告減 半年19宗傷人
漁護署稱採取新措施後,野豬出沒或滋擾報告由去年11月的200多宗逐步回落。文件稱,今年2至5月錄得共237宗報告,較去年同期396宗下降;今年首6個月發生19宗野豬傷人個案,當中16宗集中發生在東區柏架山道;漁護署今年1至4月已行動5次捕野豬,共捕獲及「人道處理」8隻野豬,此後再未收到該處野豬傷人報告。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表示,不反對漁護署修例,但認為當局應撤回「殺豬令」,以及重推絕育計劃。他解釋,殺豬令推行後,不少市民見野豬被殺而同情野豬,甚至餵飼野豬,認為應加強巡查及執法,以及教育市民停止餵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