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射手腳轟斃持刀漢 開槍警:受訓射最大面積
【明報專訊】前年3月16日,油麻地新填地街「佳寶食品超級市場」發生傷人及警員開槍事件,有吸毒習慣的五旬漢李浩庭被擊斃,死因庭研訊昨繼續。開槍警員作供稱,多次叫死者放下刀,曾警告一次「警察咪郁,否則開槍」,看到店長生命受威脅,未及再次警告就開槍,並向死者身體最大面積部分開槍。死因裁判官問為何不射向死者手腳,警員解釋「接受訓練都係(射)最大面積,無論幾遠都好」。
警稱店長生命受威脅 未及再次警告即開槍
開槍警員張健龍供稱,當日他與女警長林麗娟及便衣警察16653乘衝鋒車巡邏。駛至西貢街時,看到李右手持菜刀奔跑,右轉新填地街,遂與女警長下車追截。他大呼「警察咪郁,企係度!」李曾回頭望但無理會,並跑入「佳寶」。李跑到店內走廊並揮刀,當時有貨架阻礙令視線受阻,他看不到李斬什麼,遂拔槍戒備。
後來張看到李欲斬店長,其間不斷警告李放下刀,店長以雙手推李膊頭,二人糾纏,李仍然持刀,張用槍指向李,稱李「由上而下,快速連續地斬向傷者頭部兩次」,店長隨即以手捂頭向後退。
張健龍稱,意識到傷者生命受威脅,警告李浩庭「警察咪郁,否則開槍」,但李仍舉刀欲斬傷者,張未及再次警告,只提到「警察咪……」,便開槍擊中李身體最大面積部分,李隨即倒地,右心口近乳頭位置中槍。張隨後尋求支援,替李及傷者急救。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詢問,當時張健龍與李相距6呎,身體最大面積部分的上身有多個重要器官,為何不射向李的手腳,張解釋,「接受訓練都係(射)最大面積,無論幾遠都好」。
救護員關立文供稱當日到場發現死者中槍及一人被刀斬傷,有警員為死者做心外壓。他又稱,死者心口的槍傷已貼上槍傷敷料,送院途中持續為死者做心外壓,但他一直沒有呼吸脈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2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