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任中大法律學榮譽教授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1月退休後,除「復出」擔任仲裁和調解員,昨亦獲中文大學頒授榮譽教授聘書,出任法律學榮譽教授,4月1日起生效。中大表示,馬道立將在法學教育方面,為法律學院提供意見,包括參與法律學院的教學及研究相關活動。
中文大學昨日公布,已委任馬道立為法律學榮譽教授,任期由4月1日起生效,將在法學教育方面為法律學院提供意見,包括參與法律學院的教學及研究相關活動。
中大校長段崇智表示,馬道立服務本港司法機構逾20年,對本港法律界和法學教育發展貢獻重大,認為馬道立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將為中大的學生帶來莫大裨益。中大法律學院長鄔楓(Lutz-Christian Wolff)則表示,馬道立將為學院立德垂範,同學和同事與他交流必能獲益良多。
馬道立退休後,近日「復出」在香港、新加坡和英國擔任仲裁和調解員。司法機構早前回覆查詢表示,馬道立早前已按司法機構的現行規定,就其離任後計劃擔任的工作向司法機構申請,並獲得終院首席法官批准。
司法機構回覆本報表示,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13條,退休終審法院法官不可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但該規限並不包括擔任大學教職,過往亦有退休法官在大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