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不應投白票 研規管足夠否
【明報專訊】中央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二提到,香港「應當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律政司長鄭若驊昨於now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中表示,投票是公民責任,市民不應投白票,會研究目前的規管是否足夠。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批評,立法規管投白票行動是「過分」。
劉慧卿:政府緊張投票率
過低令當局丟臉
被問到投白票是否屬「操縱選舉」,鄭若驊表示投票是公民責任,政府會研究目前對選舉的規管是否足夠,「要做什麼以使我們的選舉能夠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也令我們所有的選民,都可行使其公民權利及義務去投票」。
劉慧卿批評,立法規管不得呼籲市民投白票屬「過分」,稱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超過七成,認為政府緊張政改後的投票率,如過低會令當局「丟臉」,亦損害選舉的公信力。
另外,選舉委員會將增設召集人制度,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鄭若驊表示,啓動召集人制度屬中央事權,毋須本地立法;她形容是應對緊急或特殊情况的安全網。被問如何定義緊急情况,鄭若驊坦言現階段難以舉例,「我認為較難預見,真的(出現)不可預見的情况時、有必要時,有一個這樣的機制存在,這是中央事權」。
「召集人制度緊急安全網」
鄭稱現時難舉例
新的選舉制度下,參選人須經過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其間可交由警方國安處蒐證,國安委按此判斷參選人資格,並由資審委決定,有關決定不可司法覆核。鄭若驊解釋,國安委涉及很多機密資料,「有機會是情報,有關國家機密,(參選人)如何與外國勾結等,很多這些情况是不能夠公開」。
鄭若驊強調,修改後的選舉制度擴大了選民基礎、議會代表性,令社會均衡有序參與政治,改善行政、立法的關係。她重申,民主派亦能進入議會,中央不是要搞「清一色」,只要是愛國者,持不同意見亦可進入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