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宣誓後料理事難留任政府 新公務員工會解散
【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前日發通告,要求所有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等,並於4周內交回。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有數千會員的新公務員工會昨日宣布解散。工會在社交網站發文稱,預計理事可能無法繼續留在政府工作,即會失去工會會員及理事資格,形容解散工會是「無奈但必要」的做法。另有公務員工會稱,日後工會的言論及行動空間定必收窄,未必可再發起遊行。
主席:不會簽效忠聲明
2019年9月成立的新公務員工會昨晚在社交平台發文宣布解散。本報向工會主席顏武周查詢,他表示應不會簽效忠聲明,未有再補充。
新公務員工會的解散聲明指出,公務員聲明宣誓「如箭在弦」,按政府說法,工會預計理事可能無法繼續留在政府,即會失去工會會員及理事資格,因此須在僅存的時間內處理會員資料及物資等,而在面臨理事會人數不足下,啟動解散工會是「無奈但必要」的做法。
工會的聲明又稱,自成立以來受各方抨擊,亦一直面對人手不足,「畢竟在這荒誕的年代,即使只是成為一個工會的理事,所須承受的壓力及後果均是無法想像」。
工會聲明:壓力後果無法想像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說,國安法生效及公務員要宣誓,為籌辦工會的人構成壓力,特別是公務員工會,很多現職公務員不想做工會理事,擔心影響前途。他認為,若涉及公務員權益的議題,作為工會代表「唔擔心得咁多」,應爭取的亦要爭取,但他認同日後發言或有更多顧慮,「不想因一個人的言論令工會『收檔』」。他又憂慮工會日後未必可再發起遊行,以免被視作煽動社運,故爭取權益時可採取的行動不多。
公務員事務局的通告附件列出何謂違反誓言,包括宣揚或支持港獨、以暴力行為擾亂治安及公共安全、損害執法機構的執法能力和聲譽、動搖政府管治和施政,以及以公職身分表達與政府立場相違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