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跌倒者遭速龍撲低 被告:問心無愧入獄也承受
【明報專訊】「佢只係輕輕接觸地上鴾H,就被警員飛撲擊倒及襲擊。」這是大律師王國豪為8.31港島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被告鍾嘉能(Day)所作的陳辭。鍾嘉能在裁決前接受本報專訪,稱面對裁決「無壓力」,因自己問心無愧,更表示無論結果如何都會欣然接受,「既然呢個審訊程序係正當鵅A我會坦然去接受佢齔痕G」。
裁決前稱無壓力
現年27歲的Day原是一名電腦程式員。去年6月反修例運動爆發,他8月起開始參與遊行,8.31當日在灣仔被捕。他說從沒想過自己會被捕,被捕後輾轉由灣仔警署轉移到葵涌警署,再到新屋嶺,之後直接被帶上法庭。他回想在羈留期間,心中一直在想會否被控暴動罪,最終結果如他所料。
「既來了,則安之。」Day如此說。面對控罪及審訊,他說壓力不大,反而最擔心的是家人。記者問他是否真的不擔心會罪成入獄,他想了想道:「若然咁都要監禁,我都會坦然接受。」
審訊時庭上播放片段,第四被告龔梓舜倒地後,正跑動的Day停下來,走近他伸出手,但隨即被速龍小隊撲倒在地。Day解釋當時停下來的原因只是出於「有人跌低你想去扶起佢」的想法,他更堅定地說對此沒有後悔。其代表律師透露,他事後頭部有傷,全身紅腫。
被捕後數星期,Day被公司終止了職務,但他沒有意志消沉,毅然投身一直嚮往的電影業,過去一年都在片場當散工,並報名參與「mm2新晉導演計劃」,矢言即使入獄都不會放棄計劃。
失工作毅然追夢 憂律政司上訴
昨天獲判無罪,Day未表現雀躍,他臨走前向記者表示,「都擔心律政司會上訴」。
明報記者 夏浩彬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