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 次被告投訴遭台不公對待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2016年揭發石棺藏屍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次被告在錄影會面投訴,在台灣被捕後於移民署疑遭受不公平對待,另外兩名被告可待在一起疑似聊天,相處超過24小時;只有他被分隔至另一房間,追問下獲回應「主管可彈性安排」,質疑署方處理此事時是否公平。
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2歲)及張善(25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男子張萬里(別名阿J,終年28歲)。
控方在庭上播放次被告劉錫豪的警誡錄影會面。劉錫豪透露,經首被告介紹認識事主,案發時認識對方約3年,但見面少於10次,亦甚少以電話聯繫。警方向劉錫豪展示由事主父親提供的資料,包括為2007至08年期間的借據及支票,事主先後分別向首被告借出200萬元、20萬元、5000元,事主另在2008年向「曾慶業(音譯)」開13萬元的支票。次被告稱,見過首被告的銀行信件名字為「曾慶業」。
只自己被隔開 職員稱主管可彈性處理
劉錫豪另稱,他於2016年4月11日在台灣被捕,全程由台灣警察陪同,直至下午被帶到移民署,見到第一及第三被告戴口罩坐在一起,似是聊天並相處逾24小時;只有劉被要求分隔至另一房間,不能與另外兩被告溝通。劉不明為何有此安排,遂問職員「我兩個朋友鬗J面,好似其他人咁傾偈」,惟職員支吾以對,並回應「控制不了,主管可彈性處理」,後來又解釋該房太多人,故安排他到另一房間。劉見到後來到達的人,也可進入另外兩名被告所在房間。劉稱「唔知佢](另兩名被告)講鼵A,唔知佢]有無做咩」,質疑署方處理此事時是否公平。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