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電費補貼倡元旦開始
【明報專訊】財政司長陳茂波8月宣布一系列減輕市民生活負擔措施,包括為全港276萬住宅用戶提供2000元電費補貼,涉及56億元。政府昨交代計劃詳情,建議由明年1月1日起,連續11個月,在每月首日向每個住宅戶口注入160元,第12個月注入240元,合共2000元。政府指出,全港有兩成住宅用戶每月平均電費不多於150元,新補貼計劃下明年毋須交電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政府最先在2008年推行電費補貼計劃,後來再於2011、2012及2013年提供電費補貼,承擔金額合共223億元,截至今年3月底未用餘額為6億元。另外,政府今年1月1日起推行電費紓緩計劃,連續60個月向全港住宅用戶提供每月50元補貼,以紓緩電費加幅。
現行補貼計劃的使用限期為明年6月30日,而隨虓s補貼計劃推出,政府建議進一步延長補貼的使用限期,使現行補貼計劃的剩餘補貼,連同新補貼計劃注入的2000元電費,均可用作支付電費,直至2022年12月31日為止。政府表示會按情G檢討是否需要延長未用補貼的使用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