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0歲男泳客3年前在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暢泳時溺斃,死因庭昨日展開研訊。負責管理該泳池的康文署高級康樂助理作供稱,主池原應有3名救生員當值,但事發時一人放補假,另兩人疑「擅離職守」,因而沒救生員當值,他自己亦沒有巡查。其中一名負責「巡池位」的救生員承認,他比原定「遲髐痐痋v到當值位置,原因是要「飲啖水和去廁所」,又指泳池有反光的盲點,故沒有看見事主掙扎。
原3人當值 一補假兩離崗位
事主郭紹豪(終年40歲)於2016年8月11日下午5時許到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游泳,被救起時已昏迷,送院不治。庭上昨播放泳池的閉路電視錄影,可見事主在踩水和潛泳,其中一分鐘內,他三度浮上水面又沉到水底,從他掙扎至被救起,歷時約12分鐘。
死者由掙扎至救起歷12分鐘
負責在主泳池池邊當值的救生員鄭國輝供述,他於5時29分從主池的瞭望台轉更到「巡池位」,原定5時30分到池邊當值,但他「想飲水和去廁所」,所以「遲髐痐皏h接替」。當鄭回到主泳池,看見同事梁福華(譯音)從瞭望台走下來,指茪籇釭熄翹v,鄭即時叫梁「落水」,梁把事主拖上池邊,兩度使用AED機(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及做心肺復蘇法,事主一度嘔吐,但仍不清醒。
知會上級飲水 獲覆「哦」不知是否獲批
鄭續稱,他去飲水前曾用對講機尋找高級救生員羅競偉,但不獲回應,他走到救護站途中,在樓梯轉角碰上剛上班的羅,羅問他「去邊」,鄭說「去飲水」,羅「哦」了一聲。鄭承認他不知這是否等於獲羅批准。
高級康樂助理李冠棠供稱,羅競偉當日請了3小時補假,羅原負責在主泳池當值,但由於沒人頂替其崗位,故主池只有兩名救生員當值。死因研訊主任指出,根據工作指引,若救生員離開崗位須得上級批准,而由於羅不在,救生員應直接向李報告,惟李說當值的救生員沒向他請示。
家屬問李冠棠「你覺唔覺得對泳客不負責任」,李答「當然係唔理想」,亦承認救生員違規。李強調救生員很少擅離職守,今次屬個別事件,只因羅競偉臨近退休要清補假,而事故在他放假期間發生。
李事後撰寫溺斃事件報告,形容事故「沒有不尋常」,原因是事主「沒有揮手或呼喚示意救援的動作」;死因研訊主任質問他是否認為應由泳客負責改善自己。李回應稱,他漏寫了事主潛泳12分鐘,承認屬不尋常。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6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