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鄉郊發展面對各種阻力,傳真社調查發現,新鴻基地產在1990年代發展元朗采葉庭時,曾向附近山貝村時任村代表支付315萬元,並承諾贈送一幅采葉庭旁邊的土地,以換取村民同意發展,惟相關土地至今仍未易手,有村民不滿村代表私下與新鴻基地產簽約,質疑協議是否合法。新地表示當年承諾捐款和捐地,錢已捐出,山貝村及有關代表則至今未辦土地轉讓手續。
新鴻基地產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新地發展采葉庭項目期間,為推動睦鄰關係及該區村民福祉,1997年承諾將一筆捐款及一幅土地送贈予山貝村全體男女村民共同作福利用途。捐款當時已由山貝村時任合法村代表簽署收妥。
土地轉讓未完成
新地:對方未簽 村代表:仍追
至於土地方面,新地指山貝村及有關村代表至今仍未簽署土地轉讓契約,轉讓手續一直未能完成。新地已多次以書面形式,提醒山貝村有關方面盡快完成土地轉讓的正確程序。
傳真社:村代表稱沒任何條件
傳真社聲稱取得發展商與村民簽訂的協議文件,指新地全資附屬公司Truebright Investments Limited(耀滿投資有限公司)1990年代末與時任山貝村代表林照權、林定邦及林煜章簽訂協議,包括耀滿將一幅土地的業權轉到山貝村名下,並捐出315萬元作為興建3所村屋的費用,而山貝村需協助耀滿取得村民同意采葉庭發展,並盡力協助消除村民提出的反對聲音。
報道指出,山貝村祖堂會議紀錄顯示,1999年4月山貝村時任司理林四球詢問該村時任村代表林照權有關該筆315萬元款項,林照權回應「沒有答應任何條件存在」;隨後有村民投訴林照權收受新地給予山貝村的款項不知所終。
捐款被指失蹤 收錢者稱滾存
傳真社帶同會議紀錄向林照權求證,林承認代表山貝村與新地簽訂協議,收下315萬元,款項是代山貝村收取,現存放於現任村代表林照權、林定邦及林煥富3人聯名銀行戶口,22年來連同其他土地收入已滾存至700多萬元。
至於贈送土地一事,林照權稱至今仍向新地追討,但他否認簽署協議時村民不知情,並改口指傳真社的會議紀錄是偽造。
捐地遭多次劃成小地段
另外,傳真社翻查新地承諾送贈的土地資料,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土地持有人曾3次將相關土地劃分為面積較小地段,又引述新地回應指送贈土地面積約4600平方呎。資料顯示,土地持有人Geoffrey Holdings Limited,為新地全資附屬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