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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人中4人即時監禁,其餘被告鍾耀華(前排左起)、李永達、朱耀明、陳淑莊與張秀賢則分別獲准緩刑、社服令或押後判刑,各人離庭後神情憂傷。朱耀明語帶哽咽說,過去5年「佔中三子」從沒分離,對戴耀廷和陳健民被判囚感到「極之難過」,「我真的願意與他們一起」。(鄧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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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宗「煽惑」判監 張達明:官放大無悔意 湯家驊:量刑通過人權公約「平衡測試」

【明報專訊】佔中8人昨日判刑,當中5人擬上訴。本案控罪中「煽惑他人」部分乃史上首宗定罪及判監,無案例可依,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變相單靠被告言論入罪,標準難以拿迭A擔心長遠造成寒蟬效應。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稱,案件是區域法院判決,沒有約束力,現階段考慮判決對未來影響是言之尚早。

陳健民黃浩銘或不申保釋

昨判刑後,除張秀賢和李永達表示要和律師再商討判辭,鍾耀華未有回應上訴一事,另5名被告均有意提出上訴,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打算就定罪和刑期上訴,朱耀明則僅就刑期上訴。據了解,陳健民和黃浩銘不傾向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戴耀廷則有意申請保釋。律政司稱會研究法官的判刑理由和主控官報告,再決定是否跟進。

在判刑中,區院法官陳仲衡考慮了多個案例,包括3個本地案例如「蜘蛛俠案」及「周必強案」,以及英國上訴庭「R v Roberts」案。張達明認為是次判刑過重,量刑重點應是各被告犯罪動機,法官不單沒對「公民抗命」及「和平非暴力」給予適當量刑比重,更過分放大被告「沒有悔意」,反問是否若被告曾說聲道歉,法庭就會輕判。

未成案例 影響待上訴作定論

張達明又說,法官判刑時將佔中79日發生的全部事件都「入晒佢地(被告)數」,但很多事非他們可以控制,又指他們在事件後期角色漸淡,但法官考慮時只輕輕帶過。至於判刑會否成為先例、會否影響言論自由等,張認為現階段言之尚早,因為區域法院判決沒約束力,案件亦有上訴空間,須留待終審法院或上訴庭頒下判決才可作定論。

梁家傑:以言入罪致寒蟬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則關注法官在裁決時以被告「煽惑他人」的言論入罪,標準難以拿迭A就算發起人在網上平台宣傳集會也可能構成犯罪,擔心政府以後會繼續以《普通法》檢控政治參與者,透過較高刑罰阻嚇市民,長遠造成寒蟬效應,令社會持續撕裂。

梁家傑又說,本案「公眾妨擾」部分容易入罪,舉例若有集會「意外地」吸引大量參與者,引致交通堵塞,便符合「公眾妨擾」定罪元素,集會發起人亦會因此入罪。

湯:從沒「公民抗命」這回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現有多名被告準備上訴,他不便評論刑期輕重,但法官量刑時已考慮所有可減刑因素,並通過《國際人權公約》的「平衡測試」,衡量過刑期合適,籲「大家都要接受」。湯又謂根本從來沒有「公民抗命」這回事,違法就是違法,有人以為享有無限的集會自由是「想法錯誤」。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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