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中案其中4名被告昨午由囚車押往荔枝角收押所,進行既定的收押及保安程序。據了解,由該收押所監督級人員任主席的分類及編級委員會,最快今明兩日開會商討編配4人未來服刑的監獄。 有資深懲教人員指出,服刑者首日抵達荔枝角收押所後,要做收押及保安程序,包括接受X光身體掃描器檢查體內有否違禁品、接受院所醫生檢查、洗澡、獲派囚衣等。據了解,懲教署分類及編級委員會為囚犯編配監獄時,一般會考慮在囚者罪行、刑期、保安級別、身分敏感等因素,在囚者也可要求特別保護,委員會會審視理據是否充足,考慮安排單人囚室。 根據本港法例,若在囚期間行為表現良好,在囚者一般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戴耀廷及陳健民各被判監16個月,意味最快可於2020年2月底出獄。至於判監8個月的邵家臻及黃浩銘,則料最快可於今年9月底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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