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任保險經紀的警員被指控涉嫌多番教唆友人,甚至親自向6間保險公司「呃保險」,意圖騙取共約18萬元保險賠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1項串謀詐騙、企圖欺詐及欺詐罪,並願意出庭指證另一被告。 首被告為警員詹廣信(36歲),代表律師求情稱,詹是家中唯一親身照顧中風老父的兒子,犯案為掙錢買補品給父親,任職警察為夢想,現被停職深受打擊,法官准他保釋至4月11日判刑。 次被告曾憲楊(29歲),任職散工,被控共9項串謀詐騙、企圖欺詐及串謀虛報有人犯罪。他今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4日再訊。 兩被告相識逾廿載 根據案情,首被告在2007年加入警隊前任職保險經紀,與次被告相識逾20年。在2015年,首被告建議次被告向保險公司虛報索償,將索償得益三分之一給他。首被告負責填表,次被告則負責簽署索償,到警署報假案宣稱財物失竊等。 兩人其後多次合作,訛稱家居遭爆竊以申領「家居保」,去深圳旅遊時失竊名牌衣服申領「旅遊保」,以及背包遭陑磞雂熅鰴Q盜,向中銀、三井住友及豐隆保險公司索償財物、家居及旅遊保險。3公司在公證行建議下拒作賠償。 案件指稱,首被告更曾獨自以上述類似手法,騙取中銀及安達保險公司1.5萬元旅遊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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