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2歲油站員工去年12月跟蹤剛放學的8歲女童回家,及後前往公廁自瀆;看見女童出門再上前謂「我給你200元,跟我返屋企玩」。他早前承認一項遊蕩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稱被告行為差勁,會令僅8歲的女童震驚及留下差劣回憶,判他監禁半年。 被告沈天韋來自單親家庭,案發時在油站工作,月入1.5萬元。辯方進一步求情稱,被告的精神科、心理專家及背景報告均顯示有悔意,亦指他因社交障礙犯案。辯方續稱,被告跟蹤行為無實際侵犯女童,他仍明白行為過分,會向專業人士求助,希望法庭輕判,可盡快出獄供養家庭。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跟蹤8歲女童,屬同類案件較差勁類別,會令女童震驚及留下差劣回憶;考慮到被告直認控罪,判他入獄半年。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12月5日中午在西環碰見剛放學的女童X,尾隨X至其寓所大堂。X返家及更衣後離家甫出門,被告便走前說「我給你200元,跟我返屋企玩」。X受驚及跑走,並將事件告訴父母,其父報警。警方據大廈閉路電視認出被告,同月7日拘捕。被告曾向警方稱「我無搞佢,淨係自己打飛機(自瀆)」。 【案件編號:ESCC29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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