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朱凱Y參選元崗新村鄉郊代表選舉,昨日不獲選舉主任確認其參選資格。選舉主任指出,朱凱Y隱晦地確認支持獨立是港人的一個選項,故不接納他作出符合《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要求的聲明,裁定其提名無效。朱凱Y批評「不但自己不能主張或支持港獨,更要反對其他人主張或支持港獨,才能免於被剝奪政治權利」,是違憲和威權的恐嚇,又表明會循司法渠道據理力爭。他表示未來會尋求在不同崗位上服務,暫未決定下屆立法會去路。但有法律學者估計,朱凱Y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無可能可以選」。
朱凱Y報名參選後,選舉主任兩度提問其港獨自決立場,該區候選人抽籤更罕有地需押後。朱凱Y昨傍晚收到選舉主任電郵,確認其提名無效。
選舉主任引兩年前與眾志劉小麗共同聲明
選舉主任在信中指出,朱凱Y曾在2016年與香港眾志、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發表共同聲明,表明支持港獨為自決的選項,他同年10月表明,無論修改《基本法》,還是進一步討論香港主權問題,主導權應在於港人,而非北京或中聯辦等代理人的手中。選舉主任指朱凱Y雖維持不支持港獨立場,但資料顯示他不接受中國擁有香港主權,並認為獨立為香港的一個選項。
選舉主任指出,曾兩度查問朱凱Y是否提倡或支持港獨為自決選項,但朱均無正面回答,將焦點轉移至討論他對別人行為和立場的觀點,經客觀考慮後,可理解為他是透過行使所謂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名,隱晦地確認了他支持獨立是香港人的一個選項。
朱凱Y回應說,他由2016年至今立場一貫,但兩年前先後獲選舉主任及立法會秘書確認資格,同一立場「今天卻成了不能參選村代表的理據」,批評當局是在未經諮詢及立法程序下,單方面改變「政治審查」的內容。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決」或主張獨立作為選項,均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港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就一名候選人因不符條例要求而被裁定提名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決定。發言人稱,選舉主任決定旨在令鄉郊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與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政府:無關政治審查
2016年至今,多人先後被拒參選立法會,兩年前時任香港民族黨(現已被取締)的召集人陳浩天、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因主張港獨被DQ(取消資格),今年初香港眾志周庭則因該黨黨綱支持自決,被拒參加港島補選;今年10月,劉小麗因2016年曾與朱凱Y等發表聯合聲明,明言定必捍衛港獨作為自決選項,而選舉主任認為她未有改變其政治立場,拒絕其參加九西補選。
朱凱Y兩年前成功參選並宣誓,今次卻無法參選鄉郊代表,對於是否意味政府準則改變,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反問,「若有人行劫,但警方未有拘捕,第二次行劫時,是否警方不可拘捕他?是否搬了龍門?」至於朱明年可否參選區議會,湯家驊認為要由選舉主任審查他是否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現時難揣測。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大律師梁美芬指出,有關條文過往早已存在,但政府未有嚴格執行,相信是在人大常委釋法後,政府才意識到其重要性。
陳文敏料朱2020「無可能可以選」
至於今次事件會否影響朱凱Y的立法會議席,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相信,朱已成功宣誓就任,只能經議會程序才會被撤銷議員資格。對於今次事件會否影響明年區議會選舉,陳文敏稱情G令人擔憂,因選舉主任可追溯過往言論;他相信按現時情G,朱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無可能可以選」,因屆時選舉主任仍可繼續拿2016年的說話作DQ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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