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繼2015年後,第二次主動調查當局就「界外殯葬」規管不足情?。公署發現逾500個「認可殯葬區」範圍未作標示,而民政總署跟進欠積極,以致相關規定對違規者「形同虛設」,有墳墓位置超出認可殯葬區範圍約333米,亦有違規墓地個案拖延6年才被警告。 有越界個案隔6年才收警告 調查報告列出4宗個案,涉事者全稱不知屬「界外殯葬」,並因風水或習俗拒絕即時遷墓。 地區民政處於2012年獲舉報,得悉兩墳墓位於認可殯葬區外,同年底及翌年初兩次勸喻不果,處方事隔6年,至今年10月方發警告信。 地區地政處於2016年發現有墳墓距認可殯葬區約333米,同年有一墳墓坐落於界外約240米,但擁有人指要待先人遺骸入土滿7年或完全腐化才遷墳,兩個案民政處均隔兩年才發警告信。 民政署稱考慮施加罰則 另有個案是地區民政處和食環署未有共識如何跟進,民政處於2016年發現新建墓穴超出認可殯葬區,但墓穴沒構築物,轉交食環署跟進遷走遺骸,至今年6月,民政處就此個案仍未作決定,食環署亦未張貼告示執法。 民政總署回應稱會考慮對違規者施加罰則;地政總署則稱,顧及鄉村傳統風俗,無法在移除遺骸前拆除構築物,較可行的方案是圍封有關政府土地。申訴公署對此不敢苟同,認為圍封不排除亦被指妨礙傳統風俗。 500「認可殯葬區」未標示範圍 公署指全港僅8區有豎立界線標示「認可殯葬區」,即逾500個未有標示,而民政處跟進欠積極,只重複勸喻,未採取執管行動,以致相關規定對違規者「形同虛設」,變相容許違規者長期佔用官地而無任何代價。公署建議民政總署及地政總署須訂具體措施,令村民在下葬先人前知悉認可殯葬區範圍,派員與殯葬許可證持證人事先實地視察,並研究訂立懲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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