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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圖)周三再度被捕後,周四出庭面臨21項洗錢和4項新的濫權罪名。連同早前被控的7項罪名,他一共被控32項罪名,創下大馬前首相被控最多罪名的紀錄。
納吉布否認所有控罪,獲准以350萬令吉(約109萬加元)及兩人作擔保下保釋。昨日是納吉布第3次就涉貪案出庭應訊,檢察官昨日指他濫用作為首相、財長及一馬基金(1MDB)主席的權力,於2011至2014年從基金取得23億令吉(約7.2億加元)。納吉布被指涉從塔諾金融公司取得21億令吉(約6.56億加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