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江蘇昆山市電動單車車主斬死紋身男一案有新進展,警方指,電動單車車主、41歲的于海明,於8月27日(周一)殺死36歲的劉海龍,為正當防衛,毋須負上刑事責任,公安將撤銷案件,不作起訴。 昆山市公安局今發公告,于海明行為屬自衛殺人。警方指,死者劉海龍身中5刀,第1刀刺中腹部大靜脈、腸管,其餘4刀刺中左臀部、右胸部並右上臂、左肩部、左肘5個傷口,死於流血過多。警方指,案發時劉海龍先徒手襲擊于海明,再於寶馬車上取出一把長59厘米、寬5厘米的尖角雙面開刃刀,攻擊于海明的頸部、腰部、腿部。劉的行為已構成「行兇」,嚴重危害于海明人身安全。于海明搶刀後,朝死者劉海龍腹部、臀部等攻擊,劉海龍受傷後跑往寶馬車,于海明追斬至寶馬車及取出劉海龍車上手機。 警方解釋,于海明2次襲擊雖有時間及空間距離,但為連續行為,而于海明隨後停止攻擊,到車上搜尋劉海龍手機以阻止劉召集其他人到場,符合正當防衛意圖。警員到場後,于主動交上武器。案發時,死者同車一名男性曾下車毆打于海明,處以10日行政拘留,另外2名女性沒參與毆打事件。 昆山市檢察院指,劉海龍持刀行兇,于海明行使人身權利免於暴力傷害,制止劉的暴力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雖造成劉死亡,但亦不須負上刑事責任。 警方亦披露更多案件詳情,指劉海龍為甘肅省鎮原縣人,當日不但非法藏有管制刀具,更涉嫌醉駕,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險撞上來自陝西省寧強縣的男子于海明。劉被斬多刀後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再澄清,劉海龍與黑社會組織「天安社」並無關係,雖有毆打、損毀財物等多宗案底,但無涉黑。劉於今年三月向公安提供重要線索,協助抓獲毒販,因而獲頒見義勇為榮譽證書。 網民大讚警方做法,微博用戶「奇蹟鄭同學」指公布是「不遲來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封華清」表示「厲害了厲害了!中國法制一大進步!」、「蝦滑好吃吧」指,「突然覺得,這個世界也沒有那麼黑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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