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幼年從內地來港的青年,去年涉因「憎鱆爸好耐」,拿菜刀斬父親的頭、臉及頸。青年早前承認一項傷人罪,昨被判囚16個月。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長期遭父體罰,得不到父愛及尊重,令青年的憤怒一次過爆發,認為事件某程度是被告父親一手造成,因而減刑半年,幸父子已冰釋前嫌。法官更告誡家長,家暴會摧?子女的前途和幸福,父母更有可能反成受害人。 自小遭體罰 「憎阿爸好耐」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說,被告林子健(22歲)在案中使用菜刀襲擊父親足以致命,醫生表示其父頭及臉部有9處刀傷、背部6處刀傷等,臉部傷口傷及血管及肌肉,留院6日出院。郭官接受心理報告指稱,被告自小遭父親體罰,一方面對父親不滿,另一方面又希望得到父親的愛和認同,被告今次犯案是出於憤怒及報復心態,加上酒精及毒品影響被告失去控制情緒能力,重犯的風險中至高。 案發後父子關係改善 官送祝福 被告親撰求情信則稱,案發時看到刀本來打算自殺,惟父親突然出現問他在做什麼時,他以為父親又想傷害他,因而犯案。被告信中又稱,案發後父親不單沒責怪他,反而感自責,現時父子已無隔閡或心結。被告及父親案發後關係改善,郭官在判刑後向二人送上祝福。 控方案情指稱,去年10月26日清晨5時左右,被告睡不茖儤p房喝水,父親很兇惡地看茈L,問他在做什麼,被告很憤怒並失控拿起菜刀斬父多次。 【案件編號:DCCC35/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