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上周三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一名男子自5年前起,藉「私影」為名,每月至少一次要求她作出猥褻行為及拍攝不雅影像。警方兩日後拘捕該37歲男子,並暫控以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案件今日提堂。警方在其家中電腦搜出大量色情相片及影片,估計尚有至少4名受害者。據了解,被捕男子為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 被攝口交過程 少女5年後報警 消息指被捕37歲男子黃嘉威,5年前曾於網上結識一名13歲女子,首次邀請對方到荃灣一時鐘酒店拍攝「私影」,其間有人要求女子擺出性感姿勢拍照,並作出包括口交等猥褻行為,更將過程攝錄。黃5年來更每月至少一次要求與對方見面,及作出猥褻行為,直至最近事主男友發現二人短訊對話,始揭發事件。 警方於上周三(15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懷疑5年前起,被一名男子要求她作出猥褻行為及拍攝不雅影像。荃灣警區重案組經調查後,於上周五(17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37歲姓黃男子,並暫控以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警方在黃家中電腦搜出「數以GB計」的色情相片及影片,發現尚有至少4名受害女子,案發時年齡均是約13至14歲,警方將繼續調查。 演藝畢業 曾執導《偶然?徐志摩》 資料顯示,黃嘉威為舞台劇導演兼演員,畢業於香港演藝學院,並持有英國赫爾大學(University of Hull)的市場學學士學位。他曾參與不少舞台劇演出,最近亦與馬浚偉、胡定欣等藝人合作,出演及執導舞台劇《偶然?徐志摩》。2007年至2009年期間黃為亞洲電視藝員,曾拍攝電視劇集,更於2008北京芧B期間任奧運節目《為中國加油》主持。他近年亦開設藝術中心教授戲劇。 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女受害人案發時未滿16歲,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或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或煽動16歲以下兒童向任何人或與任何人作出猥褻行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 製造兒童色情物品,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印刷、製作、生產、複製、或進出口兒童色情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8年。即使不是拍攝或製作者,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亦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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