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建議保安局取締支持港獨的香港民族黨,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日出席活動後表示,香港民族黨案件進入法律程序,故不會評論;對於提倡「自決」的團體又有否違反香港法律,盧偉聰未有正面回應,只說「如有任何團體或者組織干犯香港法例,我們一定會根據社團條例又好,其他法例又好,執行我們自己應有的責任」。 稱不涉違法行為 警不會留意 盧偉聰重申,警隊絕對尊重市民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但指如果組織或社團涉及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蒐證,如證據充分顯示干犯條例,警方有責任執法。盧續指如社團或任何組織不涉及違法行為,警方不會留意,但如他們開始有違法行為,或干犯香港法例,警方才會蒐集證據,正如劫案。 另外,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評論民族黨一事,他指出去年中央和港澳辦清楚說明,宣揚港獨是分裂國家和危害國家安全,而民族黨並非只是談論港獨,而是曾嘗試申請成立公司和開銀行戶口等,形容這些都屬於實際行為。 胡漢清:申請開公司屬實際行為 胡漢清說,學術討論港獨並不違法,但鼓吹、煽動年輕人參與港獨,即使形式是非暴力,都是違法違憲,要視乎普通法量刑負上法律後果。他舉例,民政事務局前局長曾德成在「六七暴動」期間只是派發反殖傳單,便被判監兩年。胡相信,法庭獨立運作並解釋法律,會做好把關工作。被問到是否需要人大釋法處理有關問題,他相信本港法院足以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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