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二(17日),28名Uber司機被裁定非法載客取酬罪成,各罰款數千元。判辭指出,根據現行法例,未有許可證下收酬載客屬違法行為。裁判官認為法律的制訂落後於科技,更指科技突破並不會受限於現行政策,而優秀的公共政策必須考慮重大的科技發展,勸籲政府盡快提出解決方法。 法律落後科技 不僅見於Uber 我認為法律落後於科技並不單見於Uber事件,政府對待新事物的消極態度其實散見於各個範疇,就如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科技。消極取態的安全系數固然最高,但亦令香港錯失了不少經濟爆發的契機。 以加密貨幣發展為例,南歐小國馬爾他的新創公司最近推出「初次可轉換代幣發行」(Initial Convertible Coin Offering, ICCO)平台,讓投資者在馬爾他與歐盟法令監管下,將代幣在3年後轉換為該平台股權。此外,馬爾他更制定了一系列法例,以行動追趕科技發展,主動擁抱加密貨幣市場的巨大商機。其他國家如瑞士、泰國、菲律賓等都積極研究如何以法律支持加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新科技事物只會愈來愈多和複雜,面對這不能逃避的趨勢,政府若繼續逃避,待其他地方發展出一套安全的機制後才起步,不但落後人前,長此下去更會磨蝕本身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喪失競爭力,猶如慢性自殺。 一如法官對Uber案所言,科技發展不會被現行政策所限制,更不會停下來等待任何人。馬爾他等國務實而進取的態度已作了很好示範,香港卻將為抱殘守缺付出很大代價。我們下次再談。 作者為比特幣早期投資者 作者 章濤(UDomain 創辦人及行政總裁 、無線科技商會永遠榮譽主席) [章濤 財科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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