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首被告嚴仕芯(蒙頭者)在警誡下稱,不熟悉馬會的採購指引,更不知道6間供應商互有關連。(鍾晴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有線奇妙電視播亞運 廣告商:有助觀眾留意新台
衝金大熱梁峻榮:轉播是爭勝動力
盧偉聰拒談自決團體 稱社團涉犯法方蒐證
灣區青年營 訪騰訊等科企
港產揀膠樽機 助省2/3人手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馬會經理涉助投標控詐騙

【明報專訊】時任賽馬會創作事務小組經理,2014年處理馬會130周年紀念品的採購時,涉促使及協助供應商與其控制的另外5間公司參與報價,並增加供應商中標機會,訂單金額逾252萬元。小組經理、供應商董事及其女兒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經理的時任下屬供稱,經理曾指示其下屬「唔好畀採購部再擺其他公司入去(報價邀請名單)」。

助5關連公司入名單

3名被告依次為時任賽馬會創作事務小組經理嚴仕芯、皇朝印刷製作有限公司(下稱皇朝)董事黃冑及黃的女兒黃芷茵。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馬會不容許任何有關連的供應商參與同一輪採購活動,一般只會邀請馬會名單上的供應商參與,任何供應商欲列入名單,須申報其股東或合伙人,沒有在名單上的其他供應商中擔任董事職務或有合伙關係。控方指首被告指示下屬將5間新供應商納入名單,但實際上當中有兩間供應商分別由次被告的女兒黃芷蔚及第三被告持有;首被告又曾吩咐其下屬在採購活動簡報會上,假裝不認識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又指示下屬評審時,就非價格因素給皇朝較高的分數。

指示下屬給較高分數

首被告的時任下屬王仲珊供稱,首被告曾向她稱,該5間新放進提議邀請報價的名單的供應商「都係Carl(次被告)睇」,她亦曾看見一封由其同事發給採購部的電郵,內容為不要再增加邀請報價名單。王在盤問下承認,首被告曾將其工作評核報告「寫得好差」,她因而向上級投訴,惟她否認因此而誣衊首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30/17】

 
 
今日相關新聞
馬會經理涉助投標控詐騙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