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5覆核高院10月審 准引內地專家證供
【明報專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上月14日在立法會通過,同月22日刊憲成為香港法例,自條例通過及刊憲後,共5人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昨通知與訟雙方,為符合公義將於10月30日同時處理5宗申請,並批准雙方援引內地法律專家證供。保安局長及運房局昨表示,高鐵將於9月如期通車。
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穩固和堅實,高鐵將如期9月通車,當局亦尊重市民司法覆核的權利,會按照香港法律適當跟進。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出,現時目標仍然是讓高鐵香港段如期本年9月通車。
政府:高鐵如期9月通車
政府一方日前在庭上表示,其中申請人呂智恆的申請已涵蓋其餘4案論據,故認為法庭應暫緩其餘4案。惟法官周家明認為,即使呂的申請表面看來已涵蓋所有論據,亦不應因此剝削其餘4名申請人論述其論據的權利。
周官續指出,不論法庭先聽取一案或同時聽取5案,都要安排兩日聆訊,而先暫緩4案可能耗用更多訟費及更費時,故同時聽取5案是較合適及符合公義的做法。聆訊只有兩日,周官因而限制與訟雙方發言時間,申請方須於聆訊首天完成所有陳辭,並建議他們先商議陳辭內容,以免不必要的重複;周官亦要求政府方於聆訊第二日下午4時前完成陳辭,讓申請方有半小時回應。
就政府方申請援引內地法律專家證供,以了解香港法院是否無權挑戰人大常委會決定,周官批出許可讓與訟雙方引用及交換有關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性質及法律效力的專家報告。
張達明料案件上訴至終院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相信,與訟雙方都不會滿意第一審的結果,預料案件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故政府亦難以等待最終結果後才通車;一旦在覆核程序期間通車,當中存在不確定性,因有關地段若有罪案發生,或會引起各種爭議及混亂,包括本港法庭有沒有司法管轄權、內地法律是否適用及能否行使公權;高院原訟庭若裁定政府敗訴,亦會引起混亂,但要視乎法庭會否頒暫緩執行令,待各方完成上訴。
【案件編號:HCAL1160、1164、1165、1171、1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