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移民獲邀者 交申請表限期縮短至60天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已宣布,「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的移民申請人在獲得移民邀請(Invitations to Apply)後,將只有60天的限期來提交完整的電子申請文件,與原先的90天相比,縮短了30天的時間。
上述新規定僅適用於在上月26日後獲得移民邀請的「快速通道」申請人。
至於在此之前獲得移民邀請的「快速通道」申請人,仍有90天的限期來提交完整的電子申請文件。
聯邦移民部在2015年初引入了「快速通道」移民申請系統,該系統管理了以下3個經濟移民類別的申請人,包括聯邦技術移民類別、聯邦技工移民類別和加拿大經驗類別。
「快速通道」移民申請系統的所有申請人適用於同一移民評分系統(CRS)﹐該系統通過抽籤來向達到移民分數的申請人發出移民邀請。一旦申請人獲得移民邀請,他們可在規定的限期內提交申請文件。申請人必須透過其「快速通道」帳戶提交完整的電子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
聯邦移民部曾在2016年11月將「快速通道」的移民申請人在獲得移民邀請後提交申請文件的限期從60天延長至90天,以便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來提交完整的申請文件。
而根據聯邦移民部在2017年12月發表的一份報告,在2016年11月後獲得移民邀請的「快速通道」申請人在61天至90天內提交申請文件的比例為41%,在1天至60天內提交申請文件的比例則是57%。
而在2016年11月前的11個月,獲得移民邀請的「快速通道」申請人在60天的限期內提交申請文件的比例高達90%。
加華移民留學中心副總裁、移民顧問吳冰認為,「快速通道」的移民申請人在獲得移民邀請後,在90天的限期內提交申請文件,較60天的限期有更加充裕的時間將文件準備齊全。
她指出,儘管大多數的申請文件可以提前準備,但仍有包括無犯罪紀錄在內的一些證明文件不能提前準備。
她說:「申請人提供的無犯罪紀錄證明必須在3個月內有效,通常只能在獲得移民邀請後才會辦理。在有些國家獲取無犯罪紀錄證明的時間需要一個多月,再加上郵寄的時間,在60天的限期內提交完整的申請文件,時間相當緊張。」
「對於中國申請人來說,大多可以委託家人代辦無犯罪紀錄的證明,但也有一些地區規定,只有本人才可以辦理無犯罪紀錄的證明。一旦碰到適逢考試或家人外出的情況,申請人就可能會耽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