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爆炸池魚殃 小業主盼屋署豁免維修費
【明報專訊】2015年4月慈雲山永安樓地下車房大爆炸,波及唐樓其餘地舖和住宅,釀成3死9傷。每戶業主估計須付逾25萬元維修費,有業主認為負擔沉重,而且自己無辜遭殃,望當局豁免部分費用。事件中的車房技工被控3項誤殺罪,事隔3年仍未開審,其中一名喪妻事主至今未能取得太太的死亡證,聯名戶口被凍結。
慈雲山永安樓 維修費逾200萬
事發唐樓共有10個住宅及4個地舖,大廈工程費由業主攤分。協助業主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表示,一眾業主於2016年已合共支付屋宇署約23萬元結構維修費,去年中屋宇署為永安樓維修外牆,但仍未向業主收款。屋宇署回覆稱,目前估算有關工程費用約為100多萬元。大廈業主今年另要支付約112萬元大廈維修費予建築工程公司。換言之,全幢永安樓業主總計將要面對最少212萬元工程費。
業主林太表示,擁有的2B及3B單位在爆炸案中被燒毀,「(單位)預備養老,現在老都養不了」,現和兒子同住。74歲的林太擁有兩個單位,因此須支付兩倍工程費,要以積蓄應付,形容「好像無緣無故被打到殘廢,但要自己付醫藥費」。
案件3年未審 喪妻業主聯名戶口凍結
伍乾元的妻子是永安樓地下玻璃鏡舖東主,在火警中罹難。事隔3年,與爆炸案相關的刑事案件仍未開審,令伍太的正式死亡證仍未發出,伍乾元與妻子的聯名口因此被凍結。67歲的伍乾元慨嘆「錢又用不了」,他已退休,只能靠兒子給予生活費。林太和伍先生希望屋宇署體恤他們情G,豁免結構工程和外牆維修費。
屋宇署表示會考慮因應個別業主的情G豁免,如永安樓的業主需財政資助,可考慮申請由屋宇署管理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2015年4月26日,環鳳街63號永安樓地下一間專維修石油氣的士車房突然發生大爆炸,引發三級大火,火警造成3死9傷。涉案男子黎駿豪被控3項誤殺罪,控罪指稱他在檢查和維修的士時疏忽,導致3人死亡。案件2016年1月於觀塘法院提堂,其後轉至高等法院審理,原定去年10月開審,其後延至今年10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