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倒塌案開審 古蹟辦:承建商施工前要再獲批
【明報專訊】俗稱「大館」的法定古蹟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其中已婚督察宿舍大樓前年5月做活化工程時,承建商涉施工錯誤,釀成外牆及部分屋頂倒塌,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遭票控,案件昨開審。古蹟辦館長出庭作供稱,2014年底向負責復修的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批出工程許可,當中列明在施工前15天內,須向古蹟辦提供相關工程的內容及圖則,獲古蹟辦滿意才可動工。
涉案3名被告依次為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的授權簽署人梁賜熊,及另一建築承建商Stonewest (HK) Ltd. ,共被控「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任何工程」等4罪。
古蹟辦館長伍志和供稱,涉案的舊中區警署建築群由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負責復修,古蹟辦曾多次向公司批出工程許可,其中一次為2014年底,容許公司可於2015年初至2016年中施工。惟伍解釋,即使已獲得許可,施工前仍要再向古蹟辦提供相關工程細則,以及如何監控工程震動等措施。聆訊下周二續。
【案件編號:ESS19205-19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