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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聯邦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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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會計師指出,協議主要針對洗黑錢或走私漏稅﹐未必能阻止中國買家在加拿大置業投資後再逃稅的行為。(明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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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中9月互換財務稅務資料 無阻中國買家在加置業避稅
協議主要針對洗黑錢及走私漏稅

【明報專訊】全球逾百個行政區已參加了「共同匯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協議﹐並陸續付諸實行。當中加拿大及中國兩地由今年9月開始﹐便可互相交換財務及稅務資料﹐打擊避稅及漏稅。有會計師指出﹐協議主要針對洗黑錢或走私漏稅﹐未必能阻止中國買家在加拿大置業投資後再逃稅的行為。

根據協議﹐參與成員可互通非居民在當地開設的銀行帳戶資料。假設有持中國護照者在加拿大銀行開設戶口﹐中國便有權要求加國大銀行提供這人的戶口活動資料﹐如所有交易、結餘等。

特許會計師梁萬邦表示﹐中國政府鼓勵國民在海外投資、購買外國公司﹐目的是借此將外國技術引入中國﹐但就限制國民購買海外的人壽、金融產品或房地產﹔況且﹐中國一向有外匯管制。但「共同匯報標準」協議只有助遏止國民購買海外的人壽或金融產品﹐對在海外購買房地產的阻嚇作用不大。

他舉例﹐如中國買家有子女在加拿大讀書﹐他們以居留身分在本地銀行開戶口﹐中國買家如要在本國置業﹐只要將錢存入子女在加國的戶口﹐又或中國買家直接將錢存入加拿大代表律師的信託戶口﹐並由律師跟進一切買賣事宜﹐便可避過耳目。

另一名資深特許會計師王俞幗英亦表示﹐「共同匯報標準」協議與中國買家在加拿大購買物業並避稅沒有關係。

不過﹐她補充﹐即使海外買家不必在加拿大銀行開設戶口﹐亦可調動資金到加國置業﹐但本地田土廳總有物業持有人的名字﹐故中國政府要追究﹐亦自有方法。中、加協議正式推行後﹐估計中方亦可以此工具追蹤潛逃加拿大的中國經濟罪犯。

「共同匯報標準」」協議的計劃由國際經貿組織OECD推行﹐目的是要各參與成員共同成立一個財務資料庫。協議於去年7月簽訂﹐待各成員的國家電腦系統成熟並合乎要求﹐才正式落實執行。其中加、中兩地互相交換資料的工作將於今年9月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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